【朱俊彥╱台中報導】中市一名婦人在KTV前擺攤賣香腸,只要男客 說出通關密語「我要辣妹打香腸」,她就幫忙叫小姐,每次收6千元、她抽1千元。警方昨晨前往埋伏,果然一名男子靠近香腸攤與婦人攀談,隨後還與穿著火辣的 傳播妹進旅館,當場逮個正著。婦人坦承想多賺些外快才媒介性交易,訊後依妨害風化等罪嫌送辦。


林婦在錢櫃KTV前擺攤賣香腸。朱俊彥攝

警方日前獲報,在自由路二段錢櫃KTV前擺攤賣香腸的婦人林妙珍(46歲),涉嫌媒介賣淫,昨晨警方在KTV生意熱門時段埋伏,果然發現簡姓男子(34歲)靠近香腸攤,與林婦攀談卻沒買香腸。


帶傳播妹進飯店

過了約十分鐘後,花名「咪咪」的張姓傳播小姐(24歲),穿著火辣連身洋裝搭車到該處,簡男付6千元給林婦後,帶著張女到對面的飯店。

還沒辦事就被抓

警方前往飯店臨檢,簡男與張女衣著完整開門,但無法交代兩人關係,也不知道彼此姓名,簡男只好拿出林婦名片,坦承透過她媒介,以6千元進行性交易。
簡男供稱,之前友人給他一張名片,介紹他打電話給香腸嫂,撥通後只要說出「辣妹打香腸」暗語,對方就會幫你找小姐,他依指示,對方果然找來年輕辣妹,只是付了錢還沒辦事,警方就找上門。


媒介性交易及買春、賣春罰則

想賺外快才兼差

張女供稱,為了生活才看報紙廣告,找上傳播公司安排賣淫,每次她可分四千元,第一次接客就被警方查獲,兩人被依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裁罰。
來自中國福建的林婦稱,5年前嫁給開計程車的先生,兩年前開始在該處擺攤賣香腸,生意還算不錯,從晚上6點賣到隔天天亮,一天平均可賺一千多元。
半年前有傳播公司的人來和她接洽,要她幫忙介紹傳播妹,小姐每坐檯一節1千2可抽2百元,性交易一次6千可抽1千元,她想賺些外快,才兼差媒介小姐坐檯及賣淫。
林婦稱,只介紹過兩次小姐坐檯、一次性交易,獲利1千4百元就被查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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