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自由時報》登載淫照案,台北地檢署昨傳喚該報副總編輯鄧蔚偉、記者陳慧貞。鄧蔚偉稱淫照是朋友提供,未說出朋友身分,但交出三張淫照圖檔光碟,陳慧貞則交出筆記型電腦,檢方將與警方原始檔作比對。鄧蔚偉訊後依妨害祕密 罪、四萬元交保,成為《自由》四被告中第二名被交保者。


鄧蔚偉。資料照片

堅持保護消息來源

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轉述,鄧蔚偉當庭說:「對於新聞處理未盡完美處表示懺悔。」《自由》發言人蘇宇暉說:「照片已做了馬賽克,希望保護當事人身分不外洩。」並強調:「保護消息來源是新聞從業人員的天職,將堅守立場。」
據了解,鄧蔚偉坦承上周友人告知有淫照,他指示劉衛莉與友人聯繫,對方將淫照寄給劉衛莉,劉轉寄給他及陳慧貞,並指示陳慧貞撰稿,但鄧蔚偉拒說出友人身分,僅交出三張圖檔光碟。他還說,原有多張淫照,只將已刊載的三張燒成光碟備份,其餘均刪除。
由於坊間流傳的淫照均翻拍電腦螢幕而非原始檔,檢方將比對《自由》三張淫照圖檔,與警方原始圖檔是否相符,還是與坊間流傳的相符,也將還原筆電找出郵件來源,追查散布管道。
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:「不透露新聞消息來源,是新聞人的責任,新聞人有時需靠政府內部消息,才能監督政府。台灣應比照美國多數州,明確規定新聞人可拒絕透露消息來源的情況。」
此外,一名女網友Spider0987,上周六在網路論壇散布十一張淫照和十三秒影片,兩天已突破二十二萬人點閱,一千一百多人留言。刑事局表示,將會偵辦上傳者。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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